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吹响了建设美丽中国的集结号,彰显了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香格里拉县作为国家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历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生态立县”作为首要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发展目标,构建“完善生态机制,突出生态保护、建设生态城乡、发展生态产业”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的优势和胜势,县政协为不断发挥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根据政协2014年工作安排,组织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有关领导和部分政协常委、委员,于2014年7月8日至10日,就我县高原民房建设管理与生态保护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建塘镇、小中甸镇、格咱乡等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镇村干部、机关部门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我县高原民房建设与生态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的根源,积极探讨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与生态保护的有效途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香格里拉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的滇、川、藏“大三角”区域,是国家“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的一颗明珠,是一片少有的完美保留自然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的净土,全县国土面积11613平方公里,是云南省国土面积最大的县,辖7乡4镇,63个村(居)委会,690个村民小组、818个自然村、42881户。25个民族,全县总人口160179人,其中,藏族人口占43%,农业人口11万人。香格里拉县现有林地面积936653.87hm2,占国土面积的82.03%,比全省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4.60%的平均水平高出17.40个百分点。全县人均林地面积达87亩、森林覆盖率74.99%。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香格里拉县民用材采伐管理办法》,对民用材实行限量采伐规定和控制民用材采伐量,从09-13年全县民用材采伐量逐年减少,09年1.65万立方米、10年2.53万立方米、11年1.22万立方米、12年1.51万立方米、13年1.6万立方米。县政府下达5年共可批采281万立方米,实际批采8.51万立方米,控制节约272.5万立方米,没有超过人民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农民自用材、烧材采伐限额年总量56.19万立方米。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出了贡献。大力提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着力打造美丽乡村,以2013年为例,投资4600多万元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投入827万元实施新农村省级重点村项目建设,全面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建设、进村入户道路硬化及村内户外环境绿化建设,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认真落实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为加快我县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累计完成退耕还林6万亩,完成退耕还生态林59478亩,退耕还经济林282亩,退耕还草240亩,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计划14.37万亩,围栏禁牧草地94.05万亩,围栏修牧草场89万亩,圈舍改造82.80万平方米,退化草地补拨79万亩。加强宣传引导,倡导使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确保藏民房特点的同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在民房建设中结合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等工程和地震、火灾民房恢复重建中,鼓励村民使用彩钢瓦钢筋、水泥等环保材料,大力减少了民房对木材的消耗。同时,教育和帮助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13年完成了沼气500口、太阳能850口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有效减少了居民的资源消耗。
二、存在的问题
香格里拉随着知名度的提升,成为人们向往的人间伊甸园,但其实生态功能非常脆弱。在这片土地上不可能建高楼大厦,建不起也没必要,香格里拉县要保持独有的藏族建筑风格,建筑不能完全靠采伐林木,“现在用(钢筋)等将藏族文化很好地融进去,完全可以取代藏民族传统的木板房。”目前已经逐步采用生态的环保的新型替代材料,原来农村盖房每年都要砍伐不少防水的栎树做房板,如今房板已用彩钢瓦和板岩代替,并尽量保留藏族建筑特色。作为藏族比较多的地区,这里的少数民族在建设独具民族特色的藏民房时,每建一栋房子就需要2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对生态造成很大破坏,如今要想恢复到以前的生态水平困难较大。2007年虽然出台了《香格里拉县民用材管理办法》天然林得到了禁止砍伐,但是乱砍乱伐现象死灰复燃。香格里拉县的特殊地貌以及大部分寒冷季节导致了脆弱的生态环境,建国以来对林木的大肆采伐以及森林火灾、挖沙取石更加重了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此种类破坏的严重后果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恢复,它需要数代人做出不懈努力,才可能再现英国人希尔顿在《消失的地平线》中描述的那郁郁葱葱的森林。民房建房的选址散乱。在宅基地调换和土地流转不畅的情况下,加之长期以来规划缺失,农民建房随意选址行为普遍存在。建新不拆旧,形成“空心村”,加速着香格里拉生态面料濒危。如香格里拉县格咱乡的民居建筑属格局是我县高原地带众多藏族村庄的一个普遍例证。由于这些地区长期以来处于相对封闭、较为脆弱的生境状态,村民从事着农业为主,牧林业为辅的经济生产式,同时在藏传佛教的深刻影响下,其村落空间形态和民居建筑完整保持着藏族村庄独特的魅力,更具有宗教色彩,以院为中心的空间模式,厚重的院墙体现了农村传统民居中空间内向性和防御功能。民居以土墙屋架板房为主,外观呈下宽上窄的锥形状,顶呈人字型多为木材,每户建筑面积都均在200 m2 —300 m2 , 开间为16 m—20 m不等,进深约等于开间,居住人口6-9人,建筑多为2-3层,占地6分左右。正房:94 m2, ,经房20 m2, 卧室40 m2,耕蓄圈160 m2 。建筑结构形式是主梁成重合传统木架结构,夯上墙起维护作用,这类建筑用材粗大,尤以中柱为视,直径皆为1米以上,作为一种财富的象征。多为当地冷杉为主,每户均用量在70 m³--80m³,冷杉生长期为50年以上,建房周期又为4-5年。从以数据分析显示,高原民房建筑用材的耗费以及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土地的浪费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分析如下:
1、对森林资源保护缺乏系统性的认识。 除国家法规外,关于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如:《香格里拉县民用材管理办法》、《关于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的通告》、《中甸县关于严禁采集松茸的通告》等。形式上看,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的规范比较全面,但是仔细会发现这些规范仍然比较凌乱,缺少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如在《香格里拉县民用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规定,每年批准新建和重建民房用材户数不得超过该村民小组户数的1/20,藏式民居新建和重建1户,实际用材量最高不得超过80立方米,其它民居用材量不得超过30立方米,每户建房用材申请间隔年限不得低于15年。这些规定与农民建房实际很不相符,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2、农村能源建设有待加强。我县山区群众建房、生产以及生活用材大多以木材为主,势必造成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而森林采伐是森林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工业用材和薪柴的需求又是采伐率据高不下最主要原因。如果改变人们以木材为主用能结构,将大大减少森林采伐量,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是大有裨益的。为此,我县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香格里拉县加强了农村能源建设,能源建设已初有成效,但是以木材为燃料和以木材建房者大有人在。
3、民居改善与生态保护矛盾凸显。改革开放以来,香格里拉县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县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根据调查了解,全县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由改革开放前不足几十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上百平方米。并且农民对建房存在很大的攀比现象,越来越重视户型设计、风格品位、内在装修等,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房屋的装修,这样下来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生态保护问题致使成为我县发展的软肋,改变这种传统观念,也需要有强力完善的配套政策。
4、村庄建设规划宣传不到位。我县虽然对村庄有具体规划,但由于宣传不到位,许多群众对房屋建在哪?哪里能建?哪里不能建?怎么样建?村民无从知晓,致使农民建房随心所欲,违规违章建房时有发生。规划相关文件及规章挂在墙上成装饰,丧失了在建设指导中的权威性。造成农村废弃地、闲置地及空置房屋不断增多,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