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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关于高原民房建设与环境保护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2 09:34:35   来源:县政协

基础设施配套难以到位,村容不整洁,“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难有新貌”,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自然地承载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1、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立法。县林业、县森林公安部门要加强执法,提高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可以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森林法》,将现有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香格里拉县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该办法既可统领现存规定森林资源保护具体方面的地规规章,使整个地方法规系统化,更好的贯彻执行规范。同时,又可在该管理下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其他立法,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进一步修改完善《香格里拉县民用材管理办法》。现行的《香格里拉县民用材管理办法》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比如办法十六条没有明确采伐量是“材积”还是“蓄积量”,导致存在少批多采的现象,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配套管理办法。

2、研发非木材资源、减少对森林的破坏。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运用我县丰富的矿产、水能和旅游等非木材资源,开展兴修水利、修筑道路,生态旅游项目,推广种田、养殖、放牧,对林副产品进行合理有序开发与保护。大力推广沼气池、太阳能、电能、节柴灶等替代能源,转变用能结构,推广替代木材的各种建房用材,减少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推进我县农村的能源改革,县政府应解决相关资金技术,有效利用香格里拉县丰富的电力和太阳能,促进香格里拉县的农村能源建设,采取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使用新能源。以便减少对林业与生态的破坏。
    3、弘扬藏文化生态保护理念,提高生态意识。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在香格里拉的文化中,非常敬畏自然,对自然有种特别的感情,把自然界中的一切都视为是有灵性、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人们不可动其一草一木,这构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藏文化的精髓。正是在这种文化理念之下,许多香格里拉的大山被赋为神山,至今仍然是保护最完好的原始森林,譬如县城内的五凤山,森林茂密、古木参天。尽管在追求经济发展潮流的冲击下,有的藏民淡化了这种生态保护理念,为求发展不惜破坏自然,但是,作为全民信教,有坚实的不杀生、普渡众生、保护生命、尊重生命宗教信仰的藏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基础仍然是较为坚定的。因此,我们仍然可以通过高僧生态保护讲座等形式,宣传人类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古老观念,进一步挖掘人们心中的自然生态保护理念,最终影响人们的行为,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环境。

4、强化履职问责,加强和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由政府牵头,联动县国土、县规划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香格里拉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等活动的通知》、《香格里拉县违法(章)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各乡(镇)房屋建设批后监管的通知》等相应配套文件,使全县农民建房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规必查、失责必究。

5、整疏结合,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措施。一是全面清理建档。开展一次全县农村住房建房情况普查,摸清底数,对全县农村每户人口、年龄结构、宅基地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新旧程度和用地审批等实行严格登记造册,完善宅基地台账登记管理,严格把关,杜绝乱建现象。对已违规占用耕地面积私自建房的农户,国土部门要根据土地法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以刹住乱建之风。

6、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结合“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进行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宣传。采取广播、标语和报刊及网络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国土资源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村组干部依法用地、管地意识,为长期保护好耕地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格局,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而保证宅基地管理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7、延长藏民居建筑使用年限。通过本次调研发现,每栋藏房在房板盖得严实的情况下,使用年限可达到50年以上,如下格咱村将管理规定中的建房周期从15年延长到30年并纳入到村规民约中这是很好的做法,可向全县推广学习。

8推广藏式节能民居建设项目。建议县政府联合林业、国土、规划等部门,改进当地民居,从而改善民居的居住条件,提高到当地民居生活水平,在生态保护,文化保护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适当调整建设土地利用模式,在适应地理构架前提下,适当集中建设用地,扩大耕地面积,创建以采集及种植,畜牧业为基本功能分区的邻里村组,从而确立适当生产的不同基本功能的地块连接模式。积极争取资金,推广藏式节能民居建设项目。在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力支持,力争通过逐年支持的方式,将藏式节能民居建设项目逐步推广到全县范围内,进一步丰富建设项目内容。通过示范村、示范户的建设方式宣传推广节能技术与节能器材。

   9、将生态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编制完成《香格里拉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香格里拉生态县建设规划》、《香格里拉县生态功能区划》、《香格里拉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香格里拉县“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纲领规划,制定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城镇、生态旅游等12项生态发展子规划,基本涵盖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科学规划,为香格里拉县生态建设道路更为明确清晰,更具科学理性,做到顺应自然、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有利于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子孙后代预留发展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责任编辑: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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